心連心學院:社福人才培訓獎勵金先導計劃
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EMPA)課程

 
「先導計劃」概述

1.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大紫荊勳賢,SBS,PDSM,PMSM 在「心連心學院」開幕典禮暨「惠民生.暖民心」研討會(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8/22/P2024082200423.htm)致辭時提及三個「新」字,表達對學院的期望: 第一,成為社福界「新地標」:「心連心學院」將提 供容納超過 300人的場地,期望學院雲集政府、學術界、社福界的有心人,匯聚大家的智慧和力量,為香港與內地社福服務注入更大動能,發展與時並進的福利服務,進一步提升市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第二,培育社福界「新動力」:香港面對不少挑戰與機遇,期望「心連心」帶領業界齊心善用學院,為社福人員提供高質高效的培訓, 培養更多更專業的社福人才成為業界新動力,共同推進福利服務守正創新,構建更美好、更和諧的共融社會;及第三,提供社福界「新平台」:期望學院發揮優勢,提升香港社 會福利服務高質量的發展,同時積極推動香港與內地社會福利事業的合作和交流,為促進兩地民生福祉及推動社福服務持續發展而努力。

2. 回應行政長官上述三個期望,心連心學院其中一項工作是集中致力培育更多目光遠大及有能力的人才,其中包括具備公共行政、管理,以及領導才能的人士。心連心學院現率先推行一項社福人才培訓獎勵金先導計劃(簡稱「先導計劃」),為正在修讀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EMPA)課程的社福機構從業人員提供一次過的獎勵金。有關課程資料,請瀏覽:https://www.sppm.tsinghua.edu.cn/info/1043/8528.htm
 
「先導計劃」詳情

3. 獎勵金名額及金額:「先導計劃」提供5個獎勵金名額,每位得到獎勵金的人士可獲人民幣10萬元。

4. 課程要求: 獎勵金申請者必須正在修讀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EMPA)課程,並最少在一間香港社福機構或相關機構任職。申請人須提交正修讀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EMPA)課程及現時任職機構提供的工作證明。

5. 服務要求:每位獎勵金得主獲取金額後,必須在兩年內為心連心學院進行至少30小時的服務,服務範疇包括但不限於:

a. 知識傳授:協助心連心學院為社福機構的員工或義工提供培訓;
b. 社區服務:協助心連心學院推動培訓活動或計劃;
c. 政策研究:協助心連心學院進行社福政策的研究與分析;及
d. 資源開發:協助心連心學院為社福機構策劃和申請資金或其他資源。

每位獎勵金得主必須先與心連心學院就提供以上服務進行溝通,並獲該學院認可及支持。

申請資格及承諾

6. 申請人須於2024年10月18日下午5時或之前遞交以下資料及文件至心連心學院(地址: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至231號宏利金融中心B座5樓502室;電郵:fa@swch.hk):
• 正修讀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EMPA)課程的證明;
• 現時任職機構提供的工作證明;及
• 已填妥的申請表,其中必須在申請表第5項中,簽名保證提交的資料正確無誤,以及承諾獲得發放獎勵金後,會修畢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EMPA)課程及履行上文第5段的服務要求,否則必須全數退還獎勵金人民幣10萬元。

甄選程序

7. 有關甄選程序如下:
a. 甄選:除上述第6項所提及的資料外,如心連心學院要求,申請人須提交補充資料及/或與甄選團成員會面;b. 獲獎通知:心連心學院會盡快通知申請人甄選結果,並與獲獎勵金人士跟進後續事宜;及c. 甄選結果以心連心學院決定為準,不設上訴機制。

先導計劃的發展

8. 本先導計劃以試行形式進行,心連心學院將參照該計劃推行的情況及成效,考慮推行相關培訓社福人才的工作。

備註:有關申請資料可下載附件: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9jIpApnIlfLnh8aCrMP0H59wIUCjKHcx/view?usp=drive_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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